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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商付款取貨, 潛藏犯罪溫床. 這不是危險聳聽, 只是媒體尚未爆發消息.


超商付款取貨, 是你在網路上買東西, 然後到超商取貨時, 當場付錢. 而物流業者已在物品上加註, 不必查核收件人的資料, 買家只要跟超商店員告知收件人的姓名, 店員就會找出符合這個姓名的物品, 買家付清應付款項, 就能取走物品, 不必簽名, 不必提出身份證件.


問題在於, 買家不必出示證件, 只要付錢, 就能取走物品, 是的, 買家的隱私得到了保護.


你可以到離家稍微遠一點的超商去取貨, 而且購買時就用假的名子, 你可以非常放心的購買東西, 不論你買的是什麼見不得人的物品, 也可能是違法的物品, 店員或路人都不知道你是誰, 買了什麼, 然後你正高興的抱著一個大包包, 裡頭裝著一個很像志玲姐姐的娃娃回家, 而且很放心的沒人知道你是誰, 你住在那裡, 連超商店員都不知你真實姓名是什麼, 你買了什麼東東, 你回家的路上, 臉上掛著路人無法分享的笑容.


也確實有這樣子的案例, 2個用真實姓名的買家去超商要付款取貨, 結果後者的東西被前者付款取走了.就是這麼巧, 同一天, 同一家超商, 時間不同. 


如果你的朋友家人買了東西要超商付款取貨, 你也可以半路把它攔截, 就是早一步去超商把錢付了(早上八九點去), 然後取走物品, 只要你知道收件人的姓名就可以, 超商店員不會要求看你的證件.


洗錢, 這也是方法之一, 付錢的人, 是查不出來的. 有一千個人在不同的超商, 以此方法各付了1萬元給同一個賣家, 就有一千萬現金流入了收款人的帳號. 付款的人查不出是誰, 收款的人收了錢, 轉出到銀行帳號, 取出現金, 關閉帳戶, 反正用的是人頭帳號. 這樣一千萬很快就平安的轉移了.


你不想用真實姓名去買東西, 也不想有金錢的匯款記錄,  也不想讓人知道你買的什麼東西, 超商付款取貨, 是個不錯的方法.


學生沒有提款卡可以ATM轉帳, 年齡太小也不能到銀行郵局櫃台去匯款, 超商付款取貨是唯一的方法, 有什麼東西買不到嗎? K誰的命關我啥事. 記得哦, 不要用真實姓名. 但也別用太虛幻的名子, 例如獨弧求敗, 令狐沖, 白娘子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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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伍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